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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我院研究生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访学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4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2021级研究生各班:

为加强推进我校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师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丰富研究生研学形式,推进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在国家和两校疫情防控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现将2023年春学期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访学的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参与选拔范围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2021级全体研究生。

二、访学人数

原则上不超40人。

三、访学时间

2023年春学期,具体出发时间另行通知。

四、选拔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身心健康;已办理访学期间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2)按学校规定全额缴纳学费。

(3)学生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五、选拔原则和程序

访学学生的选拔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遵循“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开展。

具体程序如下:

1、研究生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访学申请表》(见附件1),访学申请表(电子及纸质一式一份)于2022年12月21日前报研究院培养办公室沈晨杰老师处。电子稿以“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cjshen@zufe.edu.cn。

2、浙江研究院将组织选拔答辩,确定答辩成绩。选拔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评定方式为:绩点成绩(40%)+答辩成绩(60%)。

4、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选拔排名,确定前40名为拟推荐名单,并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如在公示期内有出现特殊情况被取消推荐资格的,将根据已申请学生的条件予以递补。

六、访学期间的费用

访学期间学生不再额外支付访学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七、考核与评估

1、访学期间应主动与研究院培养办公室老师、第一导师保持联系,不定期汇报学习和工作情况。

2、完成访学返校后,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研究生访学总结报告》。

八、附则

访学安排将在国家和两校疫情防控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进行。

特此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