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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研院关于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各学院:

为了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动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教学建设,促进跨学科教育内容的深度融合,提高交叉学科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浙研院拟开展第三批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项目的推荐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项目的推荐与申报对象为:

1、2022“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课程(详见附件1);

2、自拟课程,要求能体现学科交叉特色且课程建设内容需包含与经济学学科内容的深度融合。

本次立项数量不超过5门,按照“成熟一门,建设一门”原则,有序推进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课程建设。

二、立项要求
     1. 课程建设负责人须具有硕导资格,应是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能力强、能找准学科交叉契合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课程建设的内容。

2. 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明确为研究生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目标服务,不仅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更要重视跨学科教学内容的深度融合;在教学方式上注重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3. 课程建设团队人员要求结构合理及整体素质高,且必须有1名及以上成员为跨学科背景。

三、项目管理

1.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挖掘拓展课程思想政治元素,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课程教育教学全过程。

2. 课程建设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3. 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所在学院应严把质量关,做好审核工作并签署推荐意见。

4. 浙研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课程。
   5. 本次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2-3年,立项课程应在1年内组织实施,课程实施结束后,达到结题要求可申请结题。

6. 项目成果中需体现出学科交叉的融合内容,当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后可申请结题:发表一级B教改论文1篇或二级A教改论文2篇;获得省级教改课题或课程建设项目1项;发表与课程主题相关的一级B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

7. 第一轮课程实施结束后,负责人应提交一份完整的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课程课件等相关材料。

四、经费资助

每门建设课程资助经费为3-5万元,资助经费分建设经费和追加经费,其中课程建设经费3万元,立项时拨付60%,该课程第一轮授课结束凭上交相关材料拨付20%,结题时拨付20%;如在课程建设期满后,凭出版相应的教材或该教材的待出版证明拨付追加经费2万元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由课程建设负责人完成所在学科和跨学科的审批流程后,由其所在学院汇总并于20234月28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浙研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4-217),联系人:吕涛,联系电话:0571-89877507,以上电子版发至邮箱zjyjy@zufe.edu.cn

附件1:2023年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清单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202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