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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各班:
经专项奖学金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公布奖学金资格审查结果和答辩参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12日至2月14日。如有任何疑议,可以向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学院楼4-217)反映。
联系电话:89877507、89877508
邮箱:z987@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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