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龙,福建惠安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2002年获福州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
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资助至印度西孟加拉国立法科大学(West Bengal National University of Juridical Sciences)访学;2010年7月至2011年1月,获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和国际法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Comparative Public Law and International Law)奖学金至该所从事宪法学基础理论研究。2015年4至8月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资助至德国洪堡大学(Humboldt-Universität zu Berlin)法学院访学。
职业简历:
200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2008年7月至2017年12月 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2017年12月至今 在中国社会科学科学院大学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2020年9月至今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20年9月至2022年6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岗位副研究员
2022年6月至今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岗位研究员
主要研究领域:宪法基础理论、比较宪法、国家赔偿法
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人民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警察法治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