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2023级全体研究生和2021级博士研究生:
为加强推进我校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师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丰富研究生研学形式,推进学科交叉人才培养,现将2024年秋学期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访学的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选拔范围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2022级、2023级全体研究生和2021级博士研究生。
二、访学人数
原则上不超40人,最终人数根据男女生宿舍安排情况来定。
三、访学时间
2024年秋学期,具体出发时间另行通知。
四、选拔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身心健康;已办理访学期间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2、按学校规定全额缴纳学费。
3、学生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五、选拔原则和程序
访学学生的选拔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遵循“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开展。
具体程序如下:
1、研究生征得两校导师、家长同意后,填写《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访学申请表》(见附件1)、《访学学生家长知情同意书》(见附件2),访学申请表及知情同意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2024年6月21日前报研究院培养办公室沈晨杰老师处。电子稿以“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cjshen@zufe.edu.cn。
2、如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则学院组织选拔答辩,确定答辩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绩点成绩×50%+答辩成绩×50%。
3、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选拔排名,确定前40名为拟推荐名单,并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如在公示期内有出现特殊情况被取消推荐资格的,将根据已申请学生的条件予以递补。
六、访学期间教学管理
1、访学学生在访学期间学籍仍为浙江财经大学,访学结束后回校继续完成学业。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向访学学生开放课程修读权限。访学期间,学生需至少完成1门选修课程的修读,课程结束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提供访学期间课程考核成绩证明材料,经浙江财经大学审核后,认定课程学分及成绩。
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向访学学生开放各类讲座,访学学生可以积极参加各类讲座,并按要求及时完成。
4、学生须在访学之前向浙江财经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导师分别提交访学学业计划书,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浙研院留底备份。电子稿以“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cjshen@zufe.edu.cn。访学学业计划书包括但不仅限于:(1)访学期间所修读的课程;(2)拟开展的科学研究任务;(3)毕业论文选题及具体的写作计划;(4)如有实习安排的,还需说明实习的意向单位及具体的时间安排等。
5、学生在访学期间开展毕业论文写作的,浙江财经大学导师仍是第一责任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导师负责协助指导。
七、访学期间的学生管理
1、访学学生须严格遵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校纪校规。如有严重违纪违规的,将中止访学。前期访学经历不再认定,并按照浙财大《硕士研究生教育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2、访学结束后,需及时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并按照浙江财经大学通知返校报到。
3、对于访学合格的学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颁发访学经历证明。
八、访学期间的费用
浙江财经大学将为访学学生提供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访学交通补助,由学生在访学结束后凭借往返票据从学生所属学科的学科建设经费中列支。
访学期间学生不再额外支付访学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家庭困难学生可以向浙研院申请一次性访学补助1000元。
九、考核与评估
1、访学期间应主动与研究院培养办公室老师、第一导师保持联系,不定期汇报学习和工作情况。
2、完成访学返校后,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研究生访学总结报告》。
特此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