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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来浙访学研究生开展2023年学科交叉研究项目(来浙访学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我院设立研究生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现为鼓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来浙访学研究生坚持全局站位,关注浙江、认识浙江、研究浙江,开展2023年学科交叉研究项目(来浙访学专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选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2.学科交叉研究项目(来浙访学专项)面向2023年已入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高等研究院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申报

3.申报项目应由两校各1名指导老师共同指导

4.申报项目应以跨学科交叉性质的问题为研究主题,瞄准学科前沿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要求与浙江相关、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可行,有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以及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5.每位申请人作为负责人申报限报1项,同时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申报数量也不超过1项。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培养层次的学生组队申报。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浙研院学科交叉研究项目(来浙访学专项)申报表》(见附件1),并将完成导师意见的申请书扫描成pdf以“2023年学科交叉研究项目-专业-姓名”的形式命名,于2023年10月20日前发送至cjshen@zufe.edu.cn。

2.浙研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

三、项目资助及经费管理

1.学科交叉项目(来浙访学专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023年学科交叉研究项目(来浙访学专项)拟立4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

2.浙研院给予获批立项的学科交叉研究项目(来浙访学专项)经费资助,其中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立项后资助经费按总额的50%按照申报表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各成员间的经费分配比例,直接发放各项目组成员,其余经费在结项时拨付。

3.项目立项后,负责人应按进度要求认真执行,由浙研院负责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杜撰成果、抄袭、欺骗或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等行为的,浙研院将做撤项处理,收回资助经费。对于验收不合格或未按期结项的项目,浙研院将不再划拨结项经费。

四、鉴定结题

1.学科交叉研究项目(来浙访学专项)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结项报告书,与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浙研院申请项目结项。

2.学科交叉研究来浙访学专项)重点项目的结项要求为: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在CSSCI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3.学科交叉研究来浙访学专项)硕士项目的结项要求为: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在CSSCI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4.本项目资助发表的学术论文,在不改变原专业所在学院的前提下,增加署名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高等研究院”(示例一:***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高等研究院.示例二:***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浙江高等研究院)或注明“由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5.项目结项后,由“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共同出具结题证明。

联系人:沈老师(0571-89877505)

 

附件1 《浙研院学科交叉研究项目(来浙访学专项)申报表》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