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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告知书(2023)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根据国家支持鼓励多学科专业协同育人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我校签订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浙江财经大学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新财经人才,我校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高等研究院”(简称“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简称浙江研究院)为依托,设立“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培养定位

本项目探索推广“以问题为导向、项目为支撑、多学科交叉融合为特征、导师团队合作指导”的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结构、系统性财经思维和高水平创新创业能力的新财经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专业

1.学术学位硕士:财政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管制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统计学。

2.专业学位硕士:税务、金融、应用统计。

三、录取办法

按照“自愿申请、高分优先”的原则,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优先选择“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如果优先选择本项目的考生人数超出本项目招生计划数,则按照优先选择本项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高分考生优先录取至本项目,若总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较高考生优先录取至本项目。

四、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5年(金融专业硕士3年);在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研究院全脱产培养。

五、导师指导

实行导师组共同指导,第一导师由浙江财经大学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导师组成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师和浙江财经大学教师共同担任。

六、课程学习

根据“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定位,专门定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交叉学科专业课程。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授予浙江财经大学攻读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经费支持

入选“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的学生,除正常的项目和经费支持外,学校将专门设立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科研课题,并给予经费支持。

九、实习实践

学生除正常参加实习实践外,有机会选派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交流学习3-6个月。

十、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研究院简介

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研究院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合作设立的非法人实体二级学院,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任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模式,办公地址设在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4号学院楼。学院将汇聚双方优势资源,建成深植浙江沃土、扎根中国大地的人才培养高地、学科创新高地和智库服务高地。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8日